第二章 不可移动文物 48 / 120 第四十八条 建立博物馆、纪念馆、文物保管所、考古遗址公园或者辟为参观游览场所的国有不可移动文物,其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各项收入的管理,不得由其他单位违规代收代存代管,防止资金流失。 ← 第47条第49条 → 对第四十八条提建议 建议会在 11 月 23 日征求意见结束前统一整理,报送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想自行提交,也可发邮件至 faguichu@ncha.gov.cn。 0/10000 提交本条建议 ← 第47条第49条 → 全部条文 返回专题首页 民间收藏文物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