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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不可移动文物 48 / 120

第四十八条

建立博物馆、纪念馆、文物保管所、考古遗址公园或者辟为参观游览场所的国有不可移动文物,其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各项收入的管理,不得由其他单位违规代收代存代管,防止资金流失。

对第四十八条提建议

建议会在 11 月 23 日征求意见结束前统一整理,报送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想自行提交,也可发邮件至 faguichu@nch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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