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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考古发掘 64 / 120

第六十四条

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全国考古涉外工作,会同有关科研机构审核外方申请。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收到外方与中方合作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的申请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送国防、外交、公安、国家安全等有关部门审查,并报请国务院特别许可。外方人员来华涉及工作的,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对第六十四条提建议

建议会在 11 月 23 日征求意见结束前统一整理,报送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想自行提交,也可发邮件至 faguichu@nch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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