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不可移动文物 30 / 120 第三十条 不可移动文物的标志说明,应当包括不可移动文物的级别、名称、公布机关、公布日期、立标机关、立标日期等内容。民族自治地方的不可移动文物的标志说明,应当以规范汉字为基本用字,可以根据需要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 ← 第29条第31条 → 对第三十条提建议 建议会在 11 月 23 日征求意见结束前统一整理,报送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想自行提交,也可发邮件至 faguichu@ncha.gov.cn。 0/10000 提交本条建议 ← 第29条第31条 → 全部条文 返回专题首页 民间收藏文物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