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文物出境进境 101 / 120 第一百零一条 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协商解决流失文物追索返还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文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流失文物的调查、建档和研究。 ← 第100条第102条 → 对第一百零一条提建议 建议会在 11 月 23 日征求意见结束前统一整理,报送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想自行提交,也可发邮件至 faguichu@ncha.gov.cn。 0/10000 提交本条建议 ← 第100条第102条 → 全部条文 返回专题首页 民间收藏文物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