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25 / 120 第二十五条 有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二条所列事迹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 第24条第26条 → 对第二十五条提建议 建议会在 11 月 23 日征求意见结束前统一整理,报送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想自行提交,也可发邮件至 faguichu@ncha.gov.cn。 0/10000 提交本条建议 ← 第24条第26条 → 全部条文 返回专题首页 民间收藏文物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