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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不可移动文物 36 / 120

第三十六条

文物保护法及本条例所称的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等,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拆除等有关活动。在文物保护单位从事装修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的单位,应当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向所在地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备案。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装修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不得危害文物本体安全。

对第三十六条提建议

建议会在 11 月 23 日征求意见结束前统一整理,报送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想自行提交,也可发邮件至 faguichu@nch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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