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不可移动文物 38 / 120 第三十八条 区域内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规划应当明确本行政区域内文物资源状况、空间坐标,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控要求,涉及建设工程等的基本保护措施,对项目单位所提的文物保护要求等。 ← 第37条第39条 → 对第三十八条提建议 建议会在 11 月 23 日征求意见结束前统一整理,报送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想自行提交,也可发邮件至 faguichu@ncha.gov.cn。 0/10000 提交本条建议 ← 第37条第39条 → 全部条文 返回专题首页 民间收藏文物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