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九条
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应当有5名以上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人员。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授权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负责文物进出境审核业务工作,颁发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文物出境许可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承担联合共建责任,保障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必要的人员、办公场所和经费。
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应当有5名以上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人员。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授权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负责文物进出境审核业务工作,颁发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文物出境许可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承担联合共建责任,保障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必要的人员、办公场所和经费。